汽车化学品生产车间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事宜

栏目:大事记 发布时间:2022-08-30
2003年4月成立光洋化学应用材料科技昆山有限公司。2004年11月成立昆山升亚柔性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06年7月取得IS0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成立昆山全亚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光洋化学应用材料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汽车化学品生产车间

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光洋化学应用材料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汽车化学品生产车间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光洋化学应用材料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淞江南路168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淞江南路168号,新增一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装置。技改后项目经营范围、产能等均不变。本项目员工在现有员工中调剂,年工作300天,每班8小时,三班制,年运行时7200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12月建设单位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光洋化学应用材料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汽车化学品生产车间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115日取得昆山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昆环建[2018]0087号)。

项目于20181月开工,20184月调试。20191220已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583723540975W001V),目前系统重新申请中。欧宜检测认证服务(苏州)有限公司于202284-5日进行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号OASIS2208024),8月建设单位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75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光洋化学应用材料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汽车化学品生产车间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技改项目,项目主要环保设备为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设计危废堆场面积48平方米,项目实际建设中调整为全厂4个危废暂存间,面积合计210平方米;已在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登记表备案号202032058300001432)。

2)增加了灌装、储罐废气收集,已在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登记表备案号202032058300003283)。

3)废气源强发生变化,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1]218号)计算,废活性炭产生量发生变化。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变动情况章节结论,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和《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投料、灌装和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上述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据类比调查,噪声源强85dB(A)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滤棉和废润滑油委托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光洋化学应用材料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淞江南路168

联系人及方式:冯经理,0512-57038656yukun.feng@solartech.com.cn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2022830-2022927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光洋化学汽车化学品生产车间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技改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附件2-1、光洋化学汽车化学品生产车间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2、光洋化学汽车化学品生产车间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3、光洋化学汽车化学品生产车间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3、光洋化学——汽车化学品生产车间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技改项目——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附件4、光洋化学汽车化学品生产车间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技改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